12月25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优惠加分资格、专项计划资格、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资格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优惠加分项目、专项计划招生报考条件、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报考条件等事宜。
报名参加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
1.烈士子女,可以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加2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加1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以加5分。
5.我省民族自治地方(含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及经国家批准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张家界市永定区、武陵源区和桑植县,下同)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10分。
我省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区域为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市)、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计40个县(市)。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我省2025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当年高考报名;(2)本人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报考地方专项计划学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我省2025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当年高考报名;(2)考生户籍在城乡分类代码确定的我省乡村区域(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24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中城乡分类代码首位为“2”),或在我省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时(2015年12月31日)户籍为我省农业户口;按照相关规定,我省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的区域为茶陵县等51个县(市、区)。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符合我省2025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当年高考报名;(2)考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我省实施区域且城乡分类代码确定为乡村区域(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24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中城乡分类代码首位为“2”),或在我省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时(2015年12月31日)户籍为我省实施区域的农业户口,其中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在此基础上,有关高校可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
中央部委属和外省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面向我省民族自治地方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省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主要招收少数民族聚居区(含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和少数民族乡,下同)的少数民族考生,也可招收部分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民族班面向全省少数民族考生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考生资格分为3类(具体分类见文末附件),户籍在我省的考生可对照本人情况选择其中一类资格进行申报。考生在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资格审核认定后至投档录取前原则上不得迁移户口,凡因户口迁移对其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报考及录取造成影响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符合我省2025年优惠加分资格、专项计划资格、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资格条件,且有意愿享受相关政策的考生须于2025年1月6日至16日通过指定系统在网上进行申报,未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能享受相应的招生优惠政策。少数民族优惠加分资格由省民宗委牵头组织申报,其他优惠加分资格、专项计划资格、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资格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申报。省教育考试院将于2025年4月1日至4日对所有符合要求的审核表进行集中审核及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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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梁媛 编辑:邱梦
来源:湖南教育融媒